新能源汽車是國務院確定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發展迅速,但過度依賴政府及政策拉動等問題也逐漸顯露;同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缺乏,創新后勁疲軟。 1月29日,安徽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盟在合肥合巢經開區舉行了一場研討會,探討當前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前景,以及如何突破發展瓶頸。
成效明顯,全省保有量超過3萬輛
我省新能源汽車布局較早,經過多年發展,在整車和電池、電機、電控等方面的產業配套體系已初步形成,上下游產業鏈日趨完善,已形成一批骨干龍頭企業:以江淮汽車、奇瑞汽車、蕪湖寶騏汽車等為代表的新能源乘用車和專用車生產企業,以安凱客車等為代表的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以合肥國軒高科、中鹽紅四方鋰電等為代表的磷酸鐵鋰電池生產企業和以天康集團為代表的鈦酸鋰電池生產企業,以巨一自動化等為代表的電機及控制系統生產企業等,以普天新能源、國軒特來電、旗翔新能源等為代表的充電設施建設與運營服務企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69款新能源車型入選國家《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去年,我省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在政府及公共領域車輛中應用,累計生產推廣新能源汽車達到2.43萬輛,是去年的8倍,居全國前列。其中省內、省外分別為8715輛和15627輛。 ”省經信委裝備處處長沈忠林在會上表示,根據省公安廳上牌數據,截至2015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30739輛,同比增長44.45%。“2016年,我們將會同各有關單位和各地方政府,不斷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力爭全年實現新能源汽車生產推廣3萬輛,其中省內推廣1萬輛。 ”
作為配套的充電基礎設施也在加快建設中。據了解,目前,全省共建成30個充電站、6048個充電樁。目前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正試點在京臺、滬蓉高速主干線路的沿線服務區內建設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站,以滿足電動汽車用戶跨省、跨城際的使用需求。目前已在19對服務區建成電動汽車充電站,待調試結束后將正式投入使用。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公共機構建樁使用新能源汽車,目前省內已有132個公共機構配建了1136個充電樁。
瓶頸待破,加快技術和配套設施提升
“標稱續航200公里,實際只能跑120公里,開暖風后再打六折”,這是不少新能源汽車車主的感受。在研討會上,與會的企業代表、政府官員和專家表示,動力電池抗寒差、壽命短、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滯后等成為新能源汽車業發展繞不過去的一道道坎,也成為推廣的制約瓶頸。 “成本高、電池續駛里程低等問題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因素,有待進一步攻關。 ”沈忠林說,新能源汽車在整車輕量化、系統集成及電機功率、電控系統優化等方面均有待突破。
“推廣的最大困難還是充電樁,目前充電設施建設主要集在合肥和蕪湖兩市,絕大多數公共建筑和公共場所均無配套充電設施。同時,充電運營市場尚未建立,遠不能滿足新能源汽車大規模產業化和市場化的需求。 ”蕪湖寶騏汽車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愛喜說,公共充電樁車位占用現象比較嚴重,導致新能源汽車無法及時充電。他希望,配套設施建設應多元化,加快發展移動充電樁和城際快充網絡建設,推動充電樁進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和住宅小區,建設布局合理的充電實施體系。
在國軒高科副總裁方昕宇看來,新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領域的推廣應用上,仍遇到很多困難,還需要政府給予政策等方面的扶持。他建議,進一步加大純電動公交車推廣力度,鼓勵市縣區公交公司在新增、更換車輛時,逐年加大純電動車比例,在“十三五”力爭實現公交純電動化;同時,比照深圳、北京等地區,鼓勵出租車電動化。
“進入‘十三五’,新能源汽車產業將進入發展速度更快、創新更多、規模更大的新階段,但核心技術的掌握和產品成熟普及仍將是企業發展一以貫之的主題。”江淮汽車新能源汽車研究院院長夏順禮建議,要集中資源,推動新能源車核心技術的突破,加快新型和新體系動力電池產業化開發和應用,逐步建立新技術應用相關的標準和法規。
加快創新,不能靠補貼過“日子”
日前財政部明確,“十三五”期間,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逐步降低直至退出。其中,2017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將在2016年基礎上下調20%,2019年至2020年下降40%,2020年以后補貼政策將退出。這也就意味著,接下來的幾年中,國家針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閘門”逐步趨緊。
省財政廳經建處副處長張行宇表示,補貼最終退出是一種必然。在新能源汽車市場的初級階段,的確需要財政政策撬動,國外發展新能源也提供補貼,但如果一味補貼,容易讓企業形成靠補貼過“日子”的依賴,失去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的動力和壓力;而行業則容易出現低水平盲目擴張,形成新的產能過剩。“補貼逐步退出,對整個產業來說,將是利好,因為市場將更加公平規范,有助于企業在產品競爭力上下更多的功夫。 ”
后補貼時代,新能源汽車將何去何從?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辦總工程師袁程認為,應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試點,參考“碳交易”做法和美國加州經驗,政府搭建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平臺,加速新能源汽車普及、降低對財政補助的依賴,以市場化運作方式推廣新能源汽車。
“買起來便宜,還要用起來便宜。 ”夏順禮認為,要逐步降低對補貼的依賴,通過大力開發和應用輕量化、智能網聯化等新技術,降低生產成本,實現整車初次購買成本和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都可與燃油車競爭。同時,要創新商業模式,建設基于遠程智能終端的電動車獨特服務模式,并加快在私家車、汽車租賃、公務用車等領域大規模應用。“當前就是要加快市場培育,釋放需求潛力,把量做起來,5年后補貼基本取消了,但市場已經成熟,加上碳排放交易權的施行,是應該可以抵消無補貼的影響。 ”(記者鮑亮亮)
·政策解讀·
近日,安徽省出臺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到“十三五”末將建充電樁18萬個——
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車“加油站”
作為新能源汽車的“加油站”,充電樁的建設速度一直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軟肋”。近日,我省出臺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推動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0年,我省將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500座,分散式充電樁18萬個。優先建設公交、出租及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新增公交車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衛物流等專用車充電站50座。積極推進居民區與單位停車位充電樁配建工作,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15萬個。鼓勵有條件的專用充電樁對社會公眾開放。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新增城市公共充電站70座、分散式公共充電樁3萬個。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形成省內高速服務區城際快充網絡,新增城際快充站120座。
當前,雖然充電設施建設朝著利好方向發展,但面臨的“煩惱”也不少,比如建設發展不平衡、配套政策不完善、標準規范不健全等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完善標準規范”,明確要求“編制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實現充電標準統一。 ”此外,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計量、計費、結算等運營服務管理規范,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的道路交通標志,逐步建立以國家、行業標準為主,地方標準為輔,相互銜接、協調配套,符合安徽實際的充電設施領域充換電關鍵技術、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維護管理等標準和道路交通標識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了配建要求。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按不少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配建充電樁;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全部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配建的充電樁原則上不少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老舊住宅小區、公共建筑物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配套改造實施辦法、私人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車位管理辦法等。除此之外,實施意見還對配套電網、設施建設、城際網絡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為了促進充電基礎設施的順利建設,《實施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簡化報建手續、完善有關政策、營造輿論環境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明確提出,各市要切實承擔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作為政府專項工作。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統籌調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記者 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