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光明農批市場大火的涉案人員之一、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原黨支部書記麥合平,被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提起公訴。另外8名涉案的國家工作人員,仍正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之中。
據檢方指控:麥合平涉嫌利用職權便利,先后收受榮健市場老板許某的好處費高達1600余萬元。
批發市場收益中提好處費
麥合平是公明本地村民,1990年開始即在根竹園村委工作,1993年任根竹園村委主任,1997年任根竹園村委(社區)黨支部書記,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兼任光明新區公明統計辦主任,2013年4月兼任光明新區公明城市管理辦公室(執法隊)案件管理科副科長。
檢方指控麥合平犯受賄罪:2011年8月,榮健市場的老板許某為了感謝麥合平幫助其籌建榮健市場,并希望麥合平繼續幫助其與公明辦事處及光明新區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特地為麥合平支付了一張高爾夫球會會員卡的首期款人民幣18萬元。2013年2月起,經與麥合平進行協商,許某還將榮健市場每月的部分收益,固定作為好處費送給麥合平。至2013年11月,許某向麥合平指定的賬戶轉款共計人民幣264萬余元。
對于關照榮健市場并兌換來的好處費280余萬元,麥合平一一笑納并供稱用于購買廠房等開支。
一單工程受賄900萬
檢方還指控麥合平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03年以來,麥合平利用其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的職權便利,幫助許某在根竹園社區承攬相關廠房工程、統建樓工程等,并先后多次收受許某送來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222萬元及約價值人民幣150萬元的建筑材料。其中為感謝麥合平幫忙承攬根竹園村統建樓建筑工程,許某即向麥合平指定的賬戶轉來感謝費900萬元。
對于利用社區黨支部書記的便利,幫許某承攬社區相關工程而收到的好處費及建筑材料,麥合平供稱用于了買廠房、買房、買車及建房施工等。
牽出更多職務犯罪案件
另外,檢方還指控麥合平涉嫌行賄罪:為了使許某處于違法經營狀態的榮健市場能辦理營業執照,麥合平積極進行溝通協調,并請求公明辦事處及辦事處經科辦的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幫助。為此,麥合平還曾以拜年的名義,分別到公明辦事處及辦事處經科辦工作人員的辦公室進行拜訪,并一共送上了人民幣8萬元的好處費。
記者獲悉,收受麥合平以拜年名義送來好處費的工作人員,也因涉嫌職務犯罪而被檢察機關查處。
【“能人”現象】
基層“能人”緣何常落馬
麥合平案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另一起曾引發廣泛關注的案件:龍崗區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社區居委會主任周偉思案。兩人工作的區域位于深圳的一西一東,但卻有著極大的相似性。
麥合平與周偉思,在所在社區里都稱得上“能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經濟發展。巧合的是,麥和平和周偉思都被檢方以三個罪名起訴: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一位檢察官分析,這與“村官”的身份復雜性有一定的關系,深圳的“村官”大都身兼多職,造成他們在從事公務時屬于“國家工作人員”,在居民自治活動中又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有時還充當“中介”或者“掮客”的角色,幫人去行賄。
【檢方呼吁】
應做好基層自治組織的“末梢管理”
近年來深圳在農村城市化的進程中,土地的價值日益增長,特別是在舊城改造、廠房建設、統建樓、違法建筑等一個個巨大的“蛋糕”中,容易成為權錢交易的滋生點。其中,“村官”都是繞不開的一個環節。無論是擔任南聯社區村委會(居委會)主任10年的周偉思,還是在根竹園村委(居委會)擔任主任、黨支部書記20年的麥合平,作為基層“能人”,都在其中占有著難以替代的“話語權”。一位辦案檢察官對此表示說:“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基層工作的便利、高效,但也容易形成家長制作風,不利于監督與制約。”
如何激發基層自治組織在這個經濟迅速增長的時代的活力,又做到防止個別基層“能人”的“話語權”過重而導致的權欲膨脹?辦案檢察官建議:“與時俱進,推進基層民主,提高自治能力。要強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等方面的機制建設,實現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相對分離和相互制衡,以便形成良性有序的基層民主自治機制。”
另外,“還要理順政府與基層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切實做好‘末梢管理’,通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盡力將基層組織打造成便捷、靈活、高效的服務群眾的平臺,這在當前轉型期的大背景下,凸顯得尤為關鍵。” (記者王納 通訊員汪林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