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扶持資金該給誰用,怎么用好,如何監管,廣東科技界反腐風暴對完善科技扶持資金體制具有極其深刻的警示意義
1月8日上午,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涉嫌受賄案開庭。作為廣東科技腐敗系列案中職務最高、位置最重要的涉案官員,李興華受審讓更多科技腐敗的黑幕曝光在公眾面前。
近兩年來,廣東科技系統有70余人涉嫌貪腐被立案查辦,且級別上至省科技廳廳長、下至縣市區科技部門的科技干部。
《了望》新聞周刊記者了解多宗廣東科技干部的案情后發現,從李興華到普通科員,其權力尋租基本上圍繞科技扶持資金展開。結果,某些和科技系統官員關系緊密的企業動輒能獲得低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的項目資金,而諸多小微企業渴盼“雪中送炭”卻難以得到有效的資金支持。
在我國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轉型升級的當下,廣東科技界掀起的這輪反腐風暴,無疑對完善科技扶持資金體制具有極其深刻的警示意義。
受賄花樣多“干股”成主流
自2013年開始,廣東科技系統70余人涉腐被查,其中包括李興華、廣東省科技廳原副廳長王可煒、廣東省科技廳原黨組副書記張明、廣州市科信局原局長謝學寧等4名廳級干部。辦案人員說,這些人多數曾為廣東的科技工作做出過一定貢獻,有的甚至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學者型官員。
廣州、深圳兩地檢察機關提供的信息顯示,這些落馬科技干部多數涉嫌受賄,如李興華就被指控接受多家公司約2160萬元的賄送“干股”,并受賄1991萬元人民幣、110萬元港幣和3萬美元。
《了望》新聞周刊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涉案人員受賄方式多種多樣,不僅收受現金,還收受汽車、金條、名表、大額購物卡、貴重酒類、滋補品等。如廣州市科信局軟件和信息服務處原處長張實就收受了一大學教授贈送的價值20多萬元的一臺小汽車;謝學寧曾收到一塊價值20多萬元的名表,保健品、滋補品等也是他收禮單上的“常客”。
近幾年,賄送期權、“干股”已成為科技領域利益輸送的新途徑。據辦案人員介紹,一些科技企業在發展初期會無償將部分股權送給科技系統的官員,從而在資金、政策等方面取得相應支持,涉案官員待企業發展壯大后再將股權出售或轉讓來兌現利益。
據檢察機關調查,李興華就曾收受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旭亮賄送的勤上光電公司35萬股(按IPO發行價為840萬元人民幣)、廣東晶湛節能公司33.3%的干股(折合350萬元人民幣)及現金70萬元。隨后,李興華不僅在多個會議和公共場合上“點名肯定”勤上光電公司,而且在省科技廳黨組會議審議和拍板通過該公司申請的多個科技扶持項目,幫助該公司獲得扶持資金4245萬元。
勤上光電公司上市后,給所有原始股股東持10送10的配股優惠,因此李興華實際掌握的股份變為70萬股,按IPO發行價共計1680萬元。2012年底,原始股交易解禁后,李興華把股票賣出,得款500多萬元。
“作為一個企業,特別是處于初創期的高科技企業,都希望得到科技廳的資金扶持、政策支持以及信息方面的指導。”李興華在接受審訊時坦言:“這類企業的老板最常采用的行賄方式就是給科技廳領導送干股,這既可以借此綁定利益,獲得長期的支持和關照,把企業做大,又不用當下付出代價。”
行賄求扶持資金易“到位”
如果說“干股”是廣東科技系統系列腐敗案受賄的主流方式,那么“科技扶持資金”則是導致大規模腐敗在這一領域發生的核心利益誘惑。
近年來,由于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從中央到地方,多級政府均加大了對科技企業、科研項目的扶持力度,科技專項扶持資金規模大幅增加。本刊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廣東科技干部和企業權錢交易主要發生在科技扶持資金領域,為了獲得扶持資金和科技項目,不少科技企業千方百計拉攏科技系統官員、爭取項目。
東莞、深圳多家科技企業負責人坦言,給科技系統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留下好印象,不僅有助于企業獲得一定資金或扶持政策,還可能得到“高新技術企業”、“重點實驗室”等資格和榮譽,給企業帶來長遠的利益。
廣州首誠太和有限公司負責人葉斌、唐潮等為了取得李興華的信任與支持,甚至不惜幫李興華之子李晟“擺平”巨額賭債。8日庭審透露的信息顯示,李晟爛賭成性,在東莞賭博、澳門賭球和歐洲杯賭球等欠下巨額賭債。李興華為此多次向葉斌、唐潮等傾訴,并期望他們幫其子償還賭債。
從2010年開始,葉斌、唐潮兩年多里6次出資幫助李晟還債1840萬元人民幣。葉斌還親自與賭徒商談,要求賭徒寫出不再引誘李晟賭博的承諾書,將部分賭徒書寫收到賭債的收條送到香港,由唐潮保管。
看到葉斌等人積極為李晟償還賭債奔走,李興華“投桃報李”,多次帶葉斌參加個人應酬活動,介紹葉斌與科技廳官員認識,并就葉斌公司項目向時任省科技廳高新處處長王韌、產學研處處長盧進等打招呼,為相關公司申請扶持資金提供幫助。
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司法會計檢驗,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葉斌等人掌控的首誠太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東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圣洋信息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廣東中信能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共獲得科技扶持資金人民幣9505萬元。
本刊記者根據李興華案的起訴書計算,李興華收受過至少8家公司的“干股”,并由其侄女、侄子、妻姐、妻姐夫及弟弟的司機幫忙代持。除廣州花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另外7家企業均在李興華的“照顧”下,獲得了低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的科研扶持資金,總計超過2.7億元。
“企業有科技部門支持,能獲得更多的政策優惠、財政補貼,科技部門和地方政府也樂于把科技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當作‘金字招牌’,通過它們擴大市場影響、獲取正面形象、占有更多的社會資源。”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本刊記者說。
中介變“公關”鉆空“吃兩頭”
在一方尋租、一方求財的“互動”下,廣東科技領域滋生出一批專門牽線搭橋的中介公司。這些中介公司負責人不少都是在科技系統工作過的離職國家工作人員,以服務、咨詢為名鉆制度空子“吃兩頭”,既幫助不少科技企業拉人情、走后門,也幫助一些科技干部收受賄賂,成為科技領域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重要誘因。
目前,企業的科技扶持獎勵資金和榮譽稱號等申報一般由中介機構協辦或代辦。辦案人員告訴本刊記者,一些國家工作人員離職后瞄準企業的利益需求,繼而成立“科技咨詢公司”等中介公司。這些中介機構利用既了解市場需求、又熟悉職能部門的優勢,表面上以為企業提供咨詢類服務收取高額報酬,而實際上卻在行賄國家工作人員,暗中幫助申報企業中標,在賄賂案件中“穿針引線”。
如曾在廣東省科技廳工作的廣州市某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下海經商后,便利用熟悉行政運作和人脈資源的優勢,幫助企業打通關節、編制或假造申報材料,申請扶持資金,并按照20%至50%的比例收取服務費,再從中提取部分錢款賄送給相關領導干部。
“企業想鉆這個空子,又沒有所謂的這種能力,它就找大量能鉆這個空子的中介機構來幫忙做,中介機構又從中‘吃兩頭’或者‘送兩頭’,把這攤水攪得越來越渾。”廣東省科技廳產學研處原處長盧進在接受審訊時說。
監管缺“閥門”制度多“空轉”
和巨額科技扶持資金的流失相比,更令人痛心的是:在預防腐敗方面,科技領域原有的制度設計為何會失效?
多位紀檢、檢察工作者認為,廣東科技系統系列腐敗案中暴露出的權力封閉運行、監管缺乏“閥門”、部分核心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最值得警惕和反思。
受訪辦案人員坦言,科技系統不少業務部門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又行使項目的投資管理,面對每年項目申報“僧多粥少”的局面,“項目給誰不給誰”擁有極大的權力尋租空間。如廣州市科信局原先19個處室竟有14個擁有項目管理職能,有的項目從立項、管理、監督、結題都由一個處室完成。在這種管辦不分、管監不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權力運行機制下,監督制約幾乎無從談起。
李興華“落馬”后反思說:“科技廳制定的制度一大堆,但大部分只重形式,針對性不強,風險點把控不到位,自由裁量權過大,信息不透明,沒有建立可追溯系統,過程不公開,缺乏交叉監督檢查,沒有利用高科技信息手段,專家誠信體系也沒有建立。”
近一年多來,廣東省科技廳痛定思痛,開展“科技業務管理陽光再造行動”,以強化監督制約和公開透明為出發點,加快轉變財政資金投入結構和方式,加強規范對各類服務對象的監督管理,健全政務信息公開透明制度。
“還應該思考的是,政府該不該直接送錢給企業?一個企業能否做優做強,到底是由市場決定還是由政府決定?怎么知道企業得到政府的科技扶持資金就一定能強起來優起來呢?”廣東省委黨校原副校長陳鴻宇認為,這種由行政機關、職能部門壟斷審批提供科技扶持資金權力的做法,內里的邏輯是“政府比市場更強大也更聰明”,這既侵蝕著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功能,也容易讓黨政領導干部的行政操守遭到腐蝕。
業內人士認為,未來還需創新科技扶持資金的分配方式、加大績效評價力度,構建“資金申報有績效目標管理、資金使用有績效跟蹤與督查、支出結果有績效評價和績效問責”的全過程績效管理體制,對未能完成既定績效目標、使用效益低下的扶持資金,嚴格追究審批過程中相關人員的責任。
“如果不能摒棄‘政府比市場強大聰明’的觀念、不能轉變由少數部門掌控資金審批撥付的制度設計、不能健全完善科技扶持資金的監督制約機制,一個李興華落馬了,以后很可能還會有類似的張興華、黃興華出現。”陳鴻宇說。(文/《了望》新聞周刊記者 趙瑞希 毛一竹 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