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三項機制 確保和諧救助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社會救助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農村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領導小組,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由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部門聯席會議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二是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縣民政局和所有鎮辦便民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切實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咨詢服務和業務辦理。按照“行業管理,轄區負責”的原則,落實鎮辦社會救助工作主體責任,發揮縣民政局的統籌協調作用,縣財政、人社、教育、衛生、住建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三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大社會救助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社會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監督,推進社會救助監督管理常態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投訴舉報核查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做到有報必查、查必有果。堅持把社會救助規范化鎮村創建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與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評優樹模等工作掛鉤,真督實查、跟蹤問效、從嚴考核。
該縣社會救助工作得到了各級政府的充分肯定,10月13日,全市社會救助規范化鎮村創建現場推進會在該縣召開,該縣在大會上做了經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