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曾經成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記憶。但是,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的這一獎勵政策,32年來很多省份幾乎沒有什么變化。5-10元的獨生子女獎勵,在目前物價水平下,幾乎可以忽略。
關于5元獨生子女費30多年來幾無變化或變化不大的爭議,作為焦點新聞被媒體關注和引起熱議早就不是第一次。時代在變,很多政策也都與時俱進。比如超生罰款或是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數額,根據各地上年人均收收入水平確定,各地可謂從不缺及時調整。反回來再看5元獨生子女費,1982年出臺,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能夠辦很多事,的確起到鼓勵少生和補償少生的意味。但隨著物價水平變化,5元錢似乎成了可有可無的雞肋。32年未變,固然有各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一個主要方面,就是有關方面對民生不夠重視甚至漠視。
5元獨生子女費里有民意,更包含著民生。我們需要這樣的民生溫暖政策,能夠像社會撫養費征收一樣,能夠有一個固定的調整模式和制度,與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的調整形成聯動機制。甚至,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的調整,要以獨生子女費的調整為前提,否則不能調整。(余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