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3月26日電(見習記者 李佳赟)近日,《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2015年修訂)獲得國務院批復。26日下午,記者從寧波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總規重點圍繞生態保護、空間布局、城市規模、綜合交通等四個方面進行了修改,并將積極推進寧波港口經濟圈輻射發展,加強寧波舟山港一體化建設。
城市總體規劃是一個城市的靈魂,也是城市揚帆遠航的總舵手。改革開放以來,根據不同階段時代背景和發展機遇,寧波共開展了3次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分別于1986年、1999年、2006年獲國務院批準。現版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于2000年編制,2006年國務院批復,至今規劃期限已過大半。
寧波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洪平表示,在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新的功能載體不斷出現,城市外圍區域發展迅速,且隨著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海洋經濟等戰略的實施,需要進一步打造港口經濟圈、提升城市功能,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因此有必要對總體規劃中不適應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此次總體修改重點圍繞生態保護、空間布局、城市規模、綜合交通等四個方面開展了修改工作。在提到對于寧波港口經濟圈的規劃設想時,王洪平稱,發揮港口的資源優勢是核心,將以寧波市與腹地城市群為載體,以綜合運輸體系和海陸腹地為依托,以港口產業鏈為主要支撐,助推寧波港口經濟圈的發展。
國務院對此次總規修改發布了《關于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批復稱,寧波是我國東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要加快港口、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動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發展。
王洪平介紹道,“下一步,將積極推動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發展,健全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并以此次城市總規確定的空間布局為依托,大力發展大宗商品交易、航運服務、金融結算、海事服務等港口服務業,增強寧波的國際交往功能、要素集聚能力,提升對區域內城市產業引領的功能。”
“雖然這次總歸修改不是全面修編,但正值寧波處于推進新型城市化、落實國家戰略、打造港口經濟圈的關鍵時期,謀劃城市的總體發展,對寧波在提升區域競爭力、促進城市轉型發展、構筑現代化大都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王洪平說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