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周 茜)“考完試的網課留著也沒用,掛在網絡二手交易平臺上6元1份還能回點本。”抱著這樣的想法,小王打起了“閑置變現”的小算盤。此前,他為了備考,購入某培訓機構的專屬線上課程,通過考試后,便把整套課程資源打包,以6元的價格在網絡二手平臺對外售賣。
沒想到,這筆看似不起眼的“小生意”,沒幾天就有10多位買家下單,卻也很快被培訓機構的維權巡查盯上了。經過技術人員的精準比對,確認小王售賣的課程和其正版課程內容完全一致,其行為已經涉嫌侵害課程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為了守住自己的知識產權和市場權益,培訓機構一紙訴狀將小王告到法院,要求他賠償經濟損失和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萬元。得知消息的小王這才慌了神,原本以為是“閑置處理”,竟引發了侵權糾紛。
案件很快流轉到了商州區人民法院速裁庭,承辦法官考慮到這是典型的小額網絡知識產權糾紛,標的不大但涉及新類型的法律問題,第一時間啟動了快速調解機制。
法官先找到小王,耐心細致地給他講:“你買的課程只能自己學習用,就像買了電影票不能私自放給別人看一樣,可不能拿來賺錢。”又轉頭和培訓機構溝通,“小王也是初犯,沒意識到后果,而且他總共也沒賺多少錢,不如咱們各退一步,既維護權益也給年輕人一個改過的機會。”
在法官的雙向疏導和暖心釋法下,小王徹底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向培訓機構道了歉。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小王一次性賠償培訓機構1500元。從立案到糾紛化解,全程只用了5個工作日,既解了培訓機構的維權愁,也沒讓小王背負過重的法律代價,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網課不是“二手閑置”,線上課程的視頻、課件都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智力成果”,花錢買課只買到了個人學習的使用權,可不是買到了“轉售權”,哪怕低價賣、只賣幾份,也是侵權行為。平臺不是“侵權避風港”,網絡二手交易平臺不是侵權行為的“保護傘”,在上面賣東西,得先確認商品的版權合法性,一旦查實侵權,不僅要賠錢,賬號還可能被限制,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