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馬元月 蘇長春)長期游走于灰色地帶的私募基金未來將應對愈加嚴格的監管政策。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再度加碼,為規范證券期貨機構開展的私募資管業務設定了“八條底線”。
基金業協會制定最新發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從3月5日起開始正式實施。細則中明確指出,相關機構不得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輸送、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此外,基金業協會還特別對私募資管業務的投資范圍、杠桿上限、員工激勵也進行了明確規定,指出分級資產管理計劃的杠桿倍數不得超過10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得對資產管理業務人員及相關管理團隊實施當期激勵,其中項目結束前已發放獎金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獎金總額的80%等。
事實上,早在今年2月基金業協會就曾對從事私募業務的違規機構做出處罰。去年11月上銀基金發行的“上銀基金-創金成長1號資產管理計劃”,基金業協會前期認定A、B兩類份額之比為29倍,違反了證監會相關要求,擬暫停受理當事人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暫停期限為3個月。同樣,瑞元資本也因其發行的資管計劃杠桿倍數為20倍,遭到了監管的處罰。
不過,對于項目獎金的規范,有業內人士指出,80%的獎金比例在行業內大多都達不到,證券公司最多也只能到50%,私募基金公司可能會略多一些,但也達不到80%,因此基本不用擔心破了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