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對互聯網保險公司和資管公司等創新型機構給予“優待”,不受經營年限的限制以及持股比例有所放寬。
《通知》要求,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需滿足,連續經營3年以上,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的條件。但為了支持創新,對保險資管公司和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不受經營年限的限制。
除了經營年限外,持股比例上也給予了放寬。《通知》規定,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全部有效股份或出資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或注冊資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獲股份或出資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或注冊資本總額的1%。但這兩個持股比例在保險資管公司及互聯網保險公司分別放寬至25%和5%。
事實上,早在多年前,曾有保險公司推行過員工持股計劃。
但一些金融上市企業高管高薪,以及員工持股計劃帶來財富增長,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和爭議,2008年末,保監會為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工作的管理,曾要求暫停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只有中國平安、中華聯合等一些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依然在推行。而不少的保險機構希望推動員工持股計劃。(記者梁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