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7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工商總局17日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7月14日,全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主體共284.01萬戶,占全國實有主體的12.38%。
其中經營異常企業258.59萬戶,占比91.05%。經營異常企業中,內資企業數量253.88萬戶,外資企業數量4.71萬戶。法人企業230.09萬戶,分支機構28.50萬戶;經營異常農民專業合作社25.42萬戶,占比8.95%。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監管局局長馬夫在當日舉行的新聞發布上說,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四種情形,一是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年報公示;二是未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三是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企業被列入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屆滿3年仍未消失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予以限制和禁入。
2014年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標志著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的正式確立。截至6月30日,工商部門已公示了2154.51萬戶企業的登記備案信息。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工商部門應在該系統上公示其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企業的注冊登記、備案信息、動產抵押登記信息、股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工商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門可以通過該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稐l例》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通過該系統公示年度報告、即時信息等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馬夫說,中國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工商部門不斷探索構建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依托,以信息公示為基礎、以信用監管為核心、以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場監管模式。
據悉,中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已有信息化建設基礎上進行改造,建立了鏈接總局和31個省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的過渡性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面向全國提供公共服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