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騎著摩托車與王某駕駛的電動車相撞,經民警現場勘察確定,高某應負主要責任,需對王某進行賠償。但高某不但不按規定賠償,反而玩起了失蹤。日前,趙縣交警大隊從天津將高某押解回趙縣。
5月17日17時30分,高某駕駛著二輪摩托車沿大趙線自西向東行駛至安柏舍村西口時,與駕駛電動車的王某發生碰撞,致王某受傷倒地,雙方車輛受損。高某見對方受傷倒地不起,便欲駕車逃離,后被附近村民攔下。
趙縣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經詢問事故雙方當事人事發經過并對事故現場勘察后,認定高某應負此事故主要責任,王某負次要責任。
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在辦案民警主持下進行調解,但因賠償問題雙方各持己見,始終未達成調解協議。在此期間,民警幾次讓高某到交警大隊配合處理事故,但高某拒不前來,而后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不知所蹤。辦案民警遂深入高某家中對其家人說服教育,讓其規勸高某盡快到交警大隊處理事故,但仍舊不見效果。民警在多方尋人無果后對高某上網追逃。
9月4日,民警獲知高某在天津被巡查民警查獲后,遂驅車奔赴天津將高某押解回趙縣。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記者 郝子朔 通訊員 王元鐸 朱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