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江西省委6個巡視組分別對省住建廳、省質監局、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和省民政廳開展了巡視。巡視發現有的領導干部搞權錢交易,為違法排污企業說情。
根據江西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省委6個巡視組分別對省住建廳、省質監局、省水利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和省民政廳開展了巡視。巡視結束后,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委“五人小組”先后聽取了巡視組匯報,同意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
省委第一巡視組向省住建廳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廳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對干部管理不夠嚴格,對一些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沒有做到抓早抓小,防控機制不完善,措施不扎實,有的干部存在以權謀私、權力尋租、權錢交易、弄虛作假、收受賄賂等違紀違法問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堅決,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作風漂浮、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的現象。行業監管存在薄弱環節,違規調整容積率、變更用地性質情況比較普遍;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轉包等問題比較突出;省本級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隱患。行業協會多,管理不到位,沒有實現與廳機關的脫鉤。
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省質監局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有的領導干部在工程建設、設備采購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干部提拔任用、體制調整人事變動之機收受財物;在相關企業入股,從事營利性活動;律己不嚴,生活作風不檢點。有的工程項目存在違規發包、簽證混亂、結算價大幅超預算的現象。一些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存在違規違紀問題。會議仍然較多,有的培訓流于形式。有的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和出外考察講排場,圖享受,費用高。行政執法存在部門利益化傾向,存在亂收費、亂罰款,以罰代管、重罰輕管現象。超職數配備干部現象較為突出。下屬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不規范。
省委第三巡視組向省水利廳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廳黨委、紀委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廳黨委結合業務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識不強,對系統內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重視不夠,廳紀委對系統內存在的突出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監督、執紀、問責作用未能有效發揮;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現象嚴重,時間跨度長,涉及人員多;一些廉政制度執行不嚴;對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監管不力,水利工程建設市場亂象較多,權力尋租現象較為普遍;一些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不實。廳機關和有的下屬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存在干部選拔任用隨意、干部任職資格條件把關不嚴、超職數配備干部、“帶病提拔”、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等問題。
省委第四巡視組向省環保廳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有的領導干部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有的領導干部搞權錢交易,為違法排污企業說情。一些部門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后,仍違規給干部職工發放福利。環境監察人員存在以罰代管、重罰輕管行為。有的環保項目資金被占用、挪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收費高、時間長、效率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存在違規提拔的現象,下屬單位領導干部超職數配備,干部選拔任用的基礎性工作不夠扎實等問題。
省委第五巡視組向省林業廳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廳黨組、紀檢組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廳組織人事部門在堅持干部政策方面還不夠到位,存在不敢得罪人和做老好人思想;在選人用人方面存在違規錄用和提拔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突擊提拔調整干部、調任干部把關不嚴、違規破格提拔干部、干部檔案管理不嚴格等問題;有些工程項目不開會研究、不公開招標,甚至指定給某些企業老板承建,涉嫌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等問題;對廳下屬開辦的公司管理缺位,監管不力,有些公司存在管理不規范、資產財務不清等問題;有些林業項目審核驗收把關不嚴,存在林業干部利用職務便利參與林業項目開發或幫助親屬朋友獲取項目指標,甚至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相關補貼資金等問題。
省委第六巡視組向省民政廳反饋巡視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存在執行制度不嚴的問題;部門資金管理不到位,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基層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項目合作、物資采購不合規,存在廉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