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本報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徐佩玉)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近日對外發布《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進一步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規定將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除因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或法定職責而應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現金,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采取歧視性措施,損害現金支付便利。
規定指出,采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學校等場所,經營主體應在醒目位置標識支付方式,現金收取轉換方式及服務聯系電話。
規定要求銀行需建立現金服務應急保障機制,針對突發情況及特殊群體的現金需求,保障現金供應、優化窗口服務、維護營業網點秩序。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遭遇拒收現金,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時,公眾可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通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