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左雨晴) 12月23日,記者在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直播電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即將于近期發布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協調司司長司光指出,近年來,直播電商以其互動性強、傳播范圍廣、交易效率高等特點,成為食品銷售的重要方式。與此同時,食品直播電商領域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亂象也逐漸增多,社會反映強烈,但相關法規制度尚不健全。
今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就《直播電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司光表示,制定出臺該《規定》就是要加強對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嚴格監管,進一步壓緊壓實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各相關主體的責任,從規范經營行為、強化監管措施、細化處罰標準等方面作出規定。
據介紹,《規定》明確了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在審查登記、直播營銷人員培訓、食品安全風險自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置等方面的責任。比如,明確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將直播間運營者主體資質、直播經營的食品以及直播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作為管控的重點內容,建立“智能監測、排查調度、快速處置”等工作機制,壓實平臺責任,避免風險管控流于形式。
對于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規定》也明確其在信息公示、事前合規審核、食品相關信息發布、抽樣檢驗等方面的責任。比如,從直播前、直播中到直播后三個階段對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進行規范,針對直播營銷人員的不同情形分別提出要求,明確其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選品制度,配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選品等方面的責任。比如,要求直播營銷人員均應建立事前合規審核機制和食品抽樣檢驗管理制度,真實、全面、準確發布食品相關信息,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司光強調,直播電商經營者違反本規定,須承擔法律責任?!兑幎ā访鞔_了不得通過直播間經營的食品類別,細化了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具體情形,通過適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新設處罰條款,明確處罰依據,增強《規定》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