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做個說明,不是說所有權有期限,是土地使用權有期限。這里注明會保護你的不動產權,也使你的交易更加透明。”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的回應,打消了人們的疑慮。
不動產登記將土地、海域、房屋、森林等不動產統一使用一本證書記載。其中,對大多數人來說,牽涉自己最多的不動產就是土地和房屋了。土地和房屋之前用兩本證書分別闡述,土地是使用權,房屋是所有權。不動產登記實現二證合一后,冒出的新問題就是:上面注明了使用期限,是不是意味著房屋也只能在期限內占有?
國土部部長及時回應,公眾也獲得了滿意的答案。令人深思的是:它不過是不動產權證書在設計上的技術問題,現成答案也早就寫進了法律,為什么還引發了這么大的關注?這與人們越來越重視自己的財產權利有關。很多人一輩子積累下來最重要的財產就是房子。證明你擁有一間房子的證書變了,當然會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人民權利意識的上升,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之一。對此,政府需要在思維上予以跟進。事關老百姓權利的每一個細節,都容不得出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