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淘寶網官方微博發表一篇圖文長微博,直指國家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在網購商品抽檢和報告中“吹黑哨”。
淘寶發微博
列舉抽檢報告的“三個疑點”
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此次監測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采樣,其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為58.7%。監測結果顯示,手機行業正品率僅為28.57%;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
淘寶的這篇長微博內容以“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心聲”的落款發出,稱走投無路之下只好以公開信方式“進言”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劉紅亮司長。 文中直言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的最近兩次抽查結果存在較大差異:2014年12月11日,網監司發布對2014年雙十一的網購抽檢,發現假冒商品占總樣品的3.6%。而本次抽檢結果非正品率高達41.3%。短短幾個星期,差別卻多達十倍以上,這一定不是小數點的問題了。
該微博列舉出抽檢報告的“三個疑點”,并稱:“我們接受神一樣的存在,但我們看不懂的是,屢次抽檢和報告中,不同的標準和神一樣的邏輯。”淘寶列出的三大疑點:
疑點一:貴司此次共抽檢了92批次商品。某電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為0的結論。另一家電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結論。而在淘寶上一共抽檢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寶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可是,淘寶日均在線商品總量超過10億件,且是擁有數百萬商家經營的大平臺,居然是和自營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緯度上比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疑點二:您(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司長劉紅亮)認為,非授權渠道就等于非正品。但請允許我們斗膽直言一個常識:非授權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擁有從出廠到銷售最后一環的完整授權體系。
疑點三: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1號《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第17條的規定,抽樣檢驗應當保證被抽樣人的復檢申訴權利。但淘寶方面表示,兩次抽檢中許多賣家沒有收到抽檢結果通知,也沒有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復檢的權利。“直接向社會公開,顯然程序失當。”
工商總局回應
此前所說非正品不等于假貨
昨日下午,工商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全國工商系統開展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并通報了10起典型案,其中,5起涉及淘寶。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副司長楊洪豐還就23日公布的網絡商品抽檢結果進行了說明。
楊洪豐表示,23日的抽檢與此前雙十一、雙十二的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抽檢的目的就是要發現違法線索,目的就是要找問題,要通過抽檢,維護消費者權益。本次抽查的數據并不是為了反映整個市場、網購領域的質量有多差,而僅僅是一個抽檢結果,不能過度解讀。
對于違反程序、一些商家未收到違法通知的質疑,楊洪豐稱,我們發現違法線索后,當然先要聯系屬地公安部門去立案調查,我們不會去通知商家。
關于不同電商平臺抽檢商品不同,我們只是向第三方提出我們需要幾個門類,這幾類商品是社會比較關注的、問題比較多的,第三方去抽檢幾家,抽檢什么,他們有他們的工作方案。
關于非正品與假貨的問題,楊洪豐稱,非正品不等于假冒偽劣,不是一個概念,這個很明確。此前抽查所公布的“非正品”,并非“假冒偽劣”,非正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翻新產品、非授權正規渠道、含量與宣傳不符產品,無3C認證產品、非中國大陸地區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費者使用說明化妝品中的標簽說明產品等等。
據《法制晚報》、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