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郝帥)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生態環境部發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2025年)》(以下簡稱《補充要求》),進一步嚴格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準入管理,筑牢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第一道防線”。
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是從事環境監測技術服務的檢驗檢測機構,為政府監管部門組織的公共監測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監測活動提供監測數據、結果。目前,全國共有生態環境監測機構8600余家,為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提供了能力保障和技術支撐。近年來,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數量過快增長,“內卷式”競爭日趨激烈,弄虛作假問題時有發生。出臺《補充要求》,提高機構資質標準,目的就是進一步嚴格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準入關”。
《補充要求》從人員、設備、場地、技術能力等方面作出了更嚴要求。例如,監測人員數量一般不少于20人,并對其專業背景、從業經歷、在崗時間作出明確規定;將檢驗檢測項目劃分為水、空氣、土壤、固體廢物等13個監測類別,規定監測機構申請任意一個類別資質時,應當具備該類別全部檢測能力,防止不具備完整監測能力的機構僅申請單項資質混入市場。
針對生態環境監測中采樣、檢測過程難以復現,事中事后監管難度大等問題,《補充要求》明確專用儀器設備應具備防范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功能;要求監測機構使用信息管理系統,對監測過程中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全過程管理。
針對數據造假責任追究難、機構能力保持難等問題,《補充要求》規定監測機構應當建立防范和懲治弄虛作假行為的制度和措施,明確不同崗位監測人員的責任。對場所和設備設施租用、借用期限作出明確規定。
《補充要求》注重與現行要求的銜接,采取“新機構一步到位,老機構自然過渡”的方式施行。市場監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將嚴格執行新要求,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更強、數據更準、服務更優,為強化生態環境治理、建設美麗中國提供高水平技術支撐和高質量監測數據保障。